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及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十五五”现代物流规划编制服务机构选聘(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及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十五五”现代物流规划编制服务机构选聘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黑龙江省国资委计划编制省出资企业“十五五”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旨在通过国资省企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省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全面提升物流产业竞争力,加速融入国家大物流体系,促进经济内外循环的高效衔接。为深入分析当前物流产业现状,科学规划未来发展路径,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有限公司及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十五五”现代物流规划编制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编制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十五五”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有限公司现代物流规划(含物流设施、运输组织、物贸协同等)。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
标段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A1 | 省出资企业“十五五”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 | 800,000.00 |
******有限公司现代物流规划:包含物流设施、运输组织、物贸协同等。 |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8结算方式:分4次付款,投标人需开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交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大纲框架后,视为完成本项目总进度的30%,招标人应在对投标人交付的上述工作成果进行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提交项目成果初稿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提交项目成果征求意见稿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提交项目成果终稿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满足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并符合以下要求:
3.1.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与跨境物流、多式联运、园区投资可研等相关研究的项目。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2项企业规划、产业规划、专项研究编制等类似项目的业绩。
3.2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8)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451-******、******
传真: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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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办公室(战略与投资管理部)
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