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对位于塔山沿路玺园南侧停车场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
塔山沿路玺园南侧 | 备注 |
标的物 | 位置 | 面积约(㎡) | 最低限价(元/年) | 划线车位42个 |
1. | 塔山沿路玺园南侧 | 2300 | 80500 |
(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暂定五 年,停车场经营管理权以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因招租人原因迟延交付停车场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均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至第五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汽车停车场以现状出租,仅限于作为停车场使用。意向承租人应在汽车停车场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汽车停车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汽车停车场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汽车停车场范围、面积并认可汽车停车场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3.如因征收拆迁、安置或规划另作他用等政府行为引起不能继续出租停车场的,承租人无条件按时交回停车场且不作任何补偿。
4.承租人需自行处置与相关社区、村民等的关系(如存在纠纷,需承租人自行处置)。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 月21日17 时30******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6-89325636。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除外);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
标的物 | 位置 | 竞价保证金金额(元) |
1. | 塔山沿路玺园南侧 | 50000 |
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人在递交竞价保证金时须注明参加竞价的标的物(未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价)。
2.************银行转账方式。
******居支行,行号:************有限公司。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4.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保证******银行存款利率计息)。除承租候选人外的其余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如意向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承租资格:
(1)承租人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2)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期间有串标、围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3)已提交的竞价文件在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回。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
******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 租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 0576-******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丛灿
电话:0576-******
监管单位******居县国资工作中心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6-******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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